梅艳芳母亲去世:23年缠讼与拍卖内衣,还能死者为大吗?

发布时间:2026-09-02 10:22  浏览量:1

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在2026年8月30日去世,102岁高龄,吃饭时被食物噎住,抢救无效。她离世后,舆论迅速分裂成两派:一边翻出她23年来反复起诉推翻女儿遗嘱、拍卖梅艳芳贴身内衣的旧账,说她是“吸血鬼”;另一边主张“死者为大”,认为人都走了,该翻篇了。

覃美金离世相关媒体专题报道配图

这两种说法看似在争论同一件事,其实完全不在一个维度上对话。前者的火力集中在2003-2026年已发生的一连串可核验事实,后者的立足点则是伦理情感——人既已走,停止苛责。哪个更站得住脚,得把两边各自的依据拆开看。

“吸血鬼”的指控,事实基础有多厚

梅艳芳2003年离世前,把自己当时市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资产交给了汇丰信托,约定覃美金每月领7万港元生活费,另配司机和佣人照顾起居。这么安排的原因,公开报道说得很清楚:覃美金嗜赌成性、不善理财,梅艳芳怕她一次性拿到钱挥霍一空,老无所依。

梅艳芳离世才4天,覃美金就和儿子梅启明起诉了,说梅艳芳立遗嘱时神志不清,要推翻信托,一次性拿走全部亿元遗产。法院没支持,她就接着打。2006年告遗嘱执行人串通骗签,2008年高院裁定遗嘱有效,她败诉;2010年又起诉遗产管理人,索赔8亿港元,再次被驳回。

2011年,终审法庭裁定她全部诉求败诉。

这23年诉讼打下来,累计律师费约3800万港元,全部从梅艳芳的遗产里扣,一度几乎掏空信托。法院倒是把她的月生活费从7万一路调到了25万港元,考虑通胀和百岁高龄的护理成本,这个调整属于合理范围。

但她的胃口远不止于此:2009年以“生活苦闷”为由,申请拿80万港元去环球旅行,被法院直接驳回;2019年摆寿宴、发红包,又从遗产里支取了25万港元。

更要命的是拍卖遗物。2013年和2015年,因为拖欠律师费,信托方面两次拍卖梅艳芳的遗物,不仅包括新秀歌唱大赛奖杯、金像奖奖杯,

连梅艳芳的贴身内衣和未拆吊牌的私属泳衣都公开上架

消息一出舆论哗然,最后是曾志伟、张学友等好友和歌迷凑了数百万港元,才把这批东西全买回来,保住了梅艳芳最后的体面。

覃美金自己呢?2012年因拖欠200多万港元律师费被法院颁令破产,2016年破产期才结束;2017年又被会计师申请破产,还钱后才撤销;2024年10月,100岁的她再次被香港律政司申请破产。她进进出出破产程序,消耗的始终是梅艳芳留下的那笔信托资产。

“死者为大”的诉求,到底在说什么

反方的声音确实存在,但它的逻辑不是否认上述事实,而是给这些事实加上一个伦理框架:人都走了,该翻篇了。

覃美金早年丧夫,独自在五六十年代的香港拉扯4个孩子,开过中医诊所,创办过锦霞歌舞团,梅艳芳姐妹就是跟着这个歌舞团登台卖艺起步的。她不是天生的“寄生虫”,对梅艳芳的成长和入行有过实质性的引路作用。

四个子女里,她先后送走了三个——梅爱芳2000年因子宫颈癌去世,梅艳芳2003年同样因癌离世,次子梅德明2015年因喉癌去世。晚年还和仅剩的长子梅启明登报断绝母子关系。102岁的人生,大半是在丧亲中度过的。

她生前也公开表达过对梅艳芳的想念:“我十分挂念她,她一直所做的也不是坏事,却落得这样的收场,我也有点心淡了。”母女之间并非只有算计和索取,也有真实的情感联结。

手持新春红包的覃美金受访画面

从法律角度,香港法院把她的生活费从7万调到25万港元,是结合了通胀、百岁高龄所需的24小时专人陪护、营养师定制餐等刚性养老成本,这不全是无理取闹。“死者为大”一方的核心诉求,是这些事实被反复拿出来鞭尸,对一位已故的百岁老人过于苛责,不符合传统公序良俗。

从法律和同类案例来看,这个争议的标尺在哪

覃美金多次起诉全部败诉。

两个案子,法院的裁判逻辑一致。

综合来看,这两种说法能放在一起比吗

“吸血鬼”的指控,建立在23年间十几场诉讼、累计3800万港元律师费、两次拍卖亡女内衣、三次被申请破产这些可交叉验证的事实之上。事情的严重程度,远超一般家庭遗产纠纷的范畴——拍卖贴身内衣的行为,已经触及了人伦底线。

“死者为大”的诉求,则是在说:即便这些事都是真的,人已经死了,不要在尸骨未寒时继续追骂。它不否认既定事实,只是从伦理角度呼吁停止网暴。

两者不在同一个维度上。前者是事实判断,后者是价值判断。事实判断可以用证据来衡量——证据充分,就站得住;证据不足,就站不住。而价值判断只能求同存异,没有办法用“对错”来裁决。

覃美金早年独自抚养子女的付出,和她晚年过度榨取亡女遗产的行为,并不矛盾,可以同时成立。102岁高龄下接连丧亲的痛苦,和拍卖女儿内衣带给公众的冲击,也并行不悖。她的整个人生,无法用一个标签概括。

但回到这场争议本身,“死者为大”只能要求停止对一位已故百岁老人的额外辱骂,却无法推翻过去23年那些已经发生的事实。拍卖亡女内衣、连续缠讼把遗产信托几近掏空,这些行为在生前就已发生,不是死后才被扣上的帽子。

因此在这场舆论分歧中,支撑“吸血鬼”指控的事实基础,远比支撑“死者为大”的伦理呼吁要坚实得多。